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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3 20:32:23

    原盈峰环境城市服务事业部员工康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文来自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集团审计风控中心    阅读量: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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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盈峰环境城市服务事业部南安项目公司储备项目经理康某在职期间,伪造公司公章与其管辖区内多家企业私下签订垃圾清运协议或口头协议,私自收取各企业垃圾清运费用,滥用职权调动公司平台、车辆、人员等为其谋取私利。上述行为破坏了廉洁公平的商业环境,严重违反集团员工行为十条红线、损害了公司利益,已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公司已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请各经营单位引以为戒,如知晓违法违纪问题,请立即联系盈峰集团审计风控中心举报,集团审计风控中心会为举报人保密并予以奖励。联系方式如下:

    邮箱:tousu@infore.com

    电话:18934314861(微信同号)

    Q Q:3616143400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盈峰中心30楼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盈峰中心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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